发布时间: 2021年04月09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湘潭市促进星创天地发展与管理办法(试行)》(潭科发〔2017〕27号),为做好对2020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考核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评估对象
潭科发〔2020〕19号认定的9家湘潭市级星创天地(附件1)。
(二)考核评估内容及方式
1. 考核评估材料
各县市区组织辖区内2020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进行自评,对照湘潭市星创天地考核评估自评表中的有关指标内容自评打分并提供相关附件(扫描版或复印件),填报《湘潭市星创天地考核评估自评表》(附件2)及相关佐证材料胶装(一式二份、含电子版),提交至各县市区。县市区应当对考核评估涉及基础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县市区于4月23日前将资料统一报送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1420室,电子版资料请发至邮箱:42588561qq.com。
2. 考核评估方式
市科技局农村科技科对提交的考核评估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星创天地进行现场考核,现场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3. 考核结果运用
对2020年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考核结果优秀的给予一定经费的后补助支持。
联系人: 宾孝加
电 话:0731-58570305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4月7日
原文链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9348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