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10月12日
现对申报车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申报车辆有异议,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办 0731-58570259
市纪委、监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 0731-58570258
湘潭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0年10月9日
原文链接:http://gxj.xiangtan.gov.cn/12950/12958/12965/content_8768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