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年05月08日
各有关单位及企业:
根据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现将我市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湖南省自然科学奖、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湖南省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奖、湖南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的提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名方式
2020年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采取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提名的方式。湘潭市区域内提名单位为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由各提名单位和提名专家负责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遴选、提名材料的审核把关工作。
1、单位提名:各提名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优中选优,提名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本行业的优秀项目(团队、人选),原则上提名数量不限。
2、专家提名:湖南省内的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每人可提名本人熟悉专业领域的省杰出贡献奖人选1名,或者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通用项目1项,或者省创新团队奖团队1个,或者省国际合作奖人选1名。提名专家在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评审中应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2020年度提名专家名单咨询提名单位)。
二、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提名项目(团队、人选)必须符合《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自然科学奖提供的论文论著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提名创新团队奖的团队成立时间须在10年以上。
2.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自筹经费的项目不受此限制,但须出具项目成果评价报告。
3.2018、2019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前三完成人和国际合作奖获得者,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提名2020年度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创新团队奖。
4.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原则上不作为主要完成人提名省科学技术奖。
5.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团队、人选)的完成人申报省科学技术奖。
6.同一技术内容项目已获得省部级或者省部级以上政府奖励的,不得再提名参加省科技奖的评审。同一技术内容只能提名当年省科学技术奖的一个奖励类别。
7.对于2019年度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阶段未授奖或者评审结果公布后要求退出评审的项目、团队、个人,不得以相同技术内容提名相同奖种的省科学技术奖。
8.为鼓励科研一线人员,项目投资业主一般不作为前三完成单位,前述单位未承担科研工作的人员不能作为前三完成人。
9.实行定标定额评审。提名一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二、三等奖,提名二等奖项目不再参评三等奖。
10.实行直接经济效益真实性核查。经第三方机构核查,低于认定率的,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将实行“一票否决”。
三、提名书填写要求
提名书是湖南省科技奖励评审的主要依据,请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照《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在填写前应当认真研读提名手册中提名书的各填写要求,重点突出项目的重要科学发现、主要技术发明或者科技创新内容。
通用项目的提名书,需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网址http://222.240.216.92/index.aspx),按照要求在线填写、提交。
专用项目指湖南省技术发明奖、湖南省科技进步奖国家安全与国防类项目。专用项目的提名书,根据保密要求,按照《2020年度湖南省科技奖励提名工作手册》中模板填写提名书纸质材料,并按照电子版附件的要求准备纸质附件材料。
四、提名公示要求
提名单位应通过网络或书面进行公示,同时,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公示情况需在网络提名截止前上传到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专用项目在适当范围内公示,公示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
五、提名材料报送要求
请提名单位、提名专家按规定做好2020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的审核、报送工作。
(一)报送方式
1.专家提名的,须提供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由提名专家直接报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将正式提名公函报市科技局备案。
2.单位提名的,须由提名单位出具正式提名公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提名材料一起,由提名单位工作人员报送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同时将正式提名公函报市科技局备案。
(二)提名材料
1.通用项目(团队、人选)
提名材料包括:(1)通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通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提名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从系统中直接打印);(2)纸质提名书2份(原件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3)提名书、附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刻录在光盘上);(4)科技进步奖科普类项目还需附2套科普作品。通用项目(团队、人选)提名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不得有任何涉密内容。
2.专用项目
专用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统一受理。报送的提名材料包括:(1)专用项目提名函一式2份,内容应包括专用项目提名公示情况及结果,专用项目提名汇总表(含提名单位、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奖种类型及等级、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一式2份;(2)专用项目纸质提名书1份,主件、附件应一并装订,不要另加封皮,打印的提名书必须与电子版的内容一致;(3)提名书、附件及汇总表的电子版1份(刻录在光盘上)。专用项目不得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中进行填报,提名单位应认真做好保密安全工作,确保提名、填写、报送等环节国家秘密的安全。
3.杰出贡献奖候选人和创新团队奖候选团队如参与过涉密项目的研究,需候选人(团队)所在单位或有权审批项目密级的相关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提名材料脱密审查证明,并加盖公章。该脱密审查证明随提名材料一并提交。
六、提名时间安排
(一)为了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按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分类确定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具体时间要求如下:
1.湘潭市科学技术局网络提名工作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31日中午12:00,提名项目(团队、人选)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20年6月5日前报送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专用项目直接报送省委军民融合办,并告知湘潭市科学技术局),逾期不予受理。
2.提名专家及其他提名单位的网络提名工作和材料报送截止时间自行确定并按省科技奖励办公室要求完成。
(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人员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2020年度湖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的,经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审核同意,可适当推迟材料提交时间。
七、提名账号获取步骤
(一)专家提名
提名前,由提名专家通过本人电邮向省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同时抄送项目联系人。申请格式见附件1,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提名专家姓名”。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号和密码。
(二)单位提名
国省驻潭企业(提名单位除外)、市直企事业单位、湖南工程学院、高职院校、市属科研院所等请奖企业和单位向湘潭市科学技术局申请账号;其他请奖企业和单位按区域分别向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及江南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江麓机电集团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账号,登录“湖南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在截止日期内完成项目申报。
八、联系方式
(一)通用项目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联 系 人:吴建国 黄佳
联系电话:0731-58570302
电子邮箱:8812010@qq.com
(二)专用项目
省委军民融合办科技质量处
联系人:刘珂0731-82210748
田中华13873104986
附件:1. 湖南省科学技术奖专家提名申请表.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5月7日
原文链接:http://xtst.xiangtan.gov.cn/5449/5455/5465/content_8337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