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9年11月07日
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长株潭标志性工程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19〕29号)、《关于做好2019年长株潭标志性工程计划因素法项目后续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湘科计〔2019〕51号)、《2019-2021年湖南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组织实施工作方案》等规定,经申报推荐、监督审查、咨询论证、现场核查、报省科技厅审核批复,市科技局根据批复意见集体研究同意,拟对4个2019年长株潭标志性工程因素法组织项目予以立项公示。
公示期为2019年11月6日至11月11日。在此期间,社会各界对拟支持项目如有异议,请将有关情况反馈至市科技局,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提供书面材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匿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地址: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4楼 邮编:410013
监督电话:0731-58570303(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0731-58221172(机关纪委)
附件:2019年长株潭标志性工程拟支持组织项目(湘潭市)清单.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