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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创新型省市建设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9年07月11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湘潭市委关于大力推进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的实施意见》(潭市发〔2017〕17号)、《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潭科发〔2017〕21号)和《湘潭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潭财教发〔2017〕11号),为做好2019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本次项目申报按照“四十大”专项计划、创新培优计划、市级科技后补助计划进行分类组织。

二、申报条件

1. 在本地区注册1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场所和较充裕的资金,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

2. 具有实施科技计划项目的基础条件,包括科研人才队伍、场地、资金、技术装备和研发投入。

3. 具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

4. 无不良信用记录。

5. 没有未验收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6. 原则上要求完成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先进入湘潭市科技局网站(http://xtst.xiangtan.gov.cn),点击“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网络端口选择网址进入登录。

2. 申报单位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信息,项目数据成功上传后,通过申报系统打印《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带有水印标记)。

3. 各县(市、区)及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昭山示范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将项目材料提交相应的推荐单位(各县市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驻市国有企业、高校(含高职院校)、市属科研院所、医院等企事业单位选择推荐单位“湘潭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项目材料直接报送市科技局。

四、申报要求

1. 材料规范。申报材料包括《湘潭市科技计划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须与网上报送内容一致,一式2份,A4纸,简装成册。未通过申报系统打印的项目申请书无效。

2. 资格审查。不符合《申报指南》范围内项目,不得推荐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内容多头申报;未结题的项目不得申报。

3. 其他说明。

(1)项目申报类别:“四个10大”专项计划为重点项目,其余均为一般项目。

(2)后补助项目依照《湘潭市科技计划后补助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五、申报时间

网上集中申报时间:2019年7月10日至7月30日;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19年8月2日至8月7日。

材料集中受理地址:湘潭市政府大楼14楼1416室。

六、咨询方式

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市科技局相关计划归口科室。具体申报受理事宜联络方式如下:

1. 系统填报咨询:

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刘哲:18274885987

系统填报QQ咨询群        群号:812376488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731-58570308

2. 项目申报咨询:

重大专项科               0731-58223700

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 0731-58266037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0731-58570307

成果转化与产学研合作科   0731-58570302

农村科技科               0731-58570305

社会发展科技科           0731-58266026

外国专家服务科           0731-58223700

智力引进科               0731-58519870

科研条件与基础研究科     0731-58210441

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     0731-58570303

附件1:2019年度湘潭市创新型省市建设专项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关于申报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通知.docx

附件3:关于申报市级外国专家湘潭融智计划经费补助的通知.doc

附件4:关于申报市级科普基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普专题项目申报通知.doc

附件5:关于申报认定2019年度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并对已认定的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进行考核评估通知.docx

附件6:关于开展市级星创天地申报认定工作及对已认定的市级星创天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docx

附件7:关于申报2019年度湘潭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后补助的通知.docx

附件8:关于申报市级临床医疗技术示范基地的通知.doc

 

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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